根据合同法,对契约精神的理解(圣经中的契约)
契约精神就是指守信重诺,其中也包括合同类书面性质的,也包括两个人之间口头的,前者违背会受到法律追究,后者违约由于没有约束,就更容易违背。
契约精神在没有法律作为支撑的情况下,很容易违反,尤其现在社会更容易发生这样的事,所以和人约定什么的时候,重要的事情最好有法律保障,没有法律保障的最好也不要去约定,否则对方一旦违背约定,你也没有办法,只会受制于人,除非你已经做好了第二种准备方案。小事的话,尽量也少立约。
现在还有很多人利用别人的信任,以遵守口头约定为名欺骗别人,打着会遵守契约精神的幌子,实际上是为了后面方便自己,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,同样也是尽量少立口头约定。
另一个角度,如果自己明明清楚将来有可能办不到一件事还勉强答应,只会伤害别人,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的时候,也最好不要和信任着自己的人立约,以免到时候自己想违背的时候,受到指责,又生出一些道德绑架类的争论来。
很多违背契约精神的人,由于是口头约定,之后反悔,受到指责,不会认为自己违背了契约精神,而是认为被道德绑架了,所以契约精神这个词,在现在这个社会,约束力已经越来越小了,反而是道德绑架这个词,被越来越多滥用了,因此从这方面考虑,在立约时一定要多方面考虑周到。
最早的契约来自于《圣经》,《圣经》也叫《新旧约全书》,约就是testament。就是指契约和誓约。在圣经中,上帝给以色列人立约,他们遵守约定就能蒙福,违反就会受到惩罚。
契约精神就由此而来,发展为双方遵守契约就会双赢,违约就会受到惩罚。合同之类的当然是契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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