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时田园杂兴其二十五的意思 翻译(
0 2022-03-25
应该每个人都有那么一段无疾而终的爱恋吧,美好又酸涩。
当年的我读中学,是啥都不懂的小女孩,每天跟同学嬉笑打闹,在班里是比较淘气的女生,有很多“狐朋狗友”。是在农村上的学,当时唯一的娱乐场所就是学校操场上的用水泥搭砌起来的乒乓球桌,每天放学下课就一群小伙伴往球桌跑,及时轮不到打上一局,但站旁边看着别人打也是很开心的。
在班上比较要好的是其中一个小男生,属于不学无术但成绩好的不得了那种,每天我们都一起嬉笑打闹。突然有一天,小男生的哥哥开始来班上接他,他哥哥比我们大一届,在学校是出名的学霸,成绩好,人也长得帅。哥哥每次来接他放学,出了门,就跟在我后面,借口给我借东西,走着走着路上就只剩我们两,借的东西会第二天还。
某一天打球的时候他也经常出现了,他打得很好,每次我们打球的时候他都会故意让给我,趁小伙伴不注意故意记错数好多打几局。
哥哥就这样每天送我回家,回想当年他借口说没带伞时下雨的晚上,两人共用一把伞漫步的感觉,现在30+岁的我心还在怦怦跳,那种感觉真是无法忘怀。
后来因为他提前毕业了,去了另一个城市上学,我们就失去了联系,也没想着再去联系彼此。前年过年回家,听说他当了老师,结了婚有了几个小孩,就像听一个老朋友的故事一样没有感觉了。
初恋就是这样,想起来美好,但真的让我重选一次我想我也不会跟他发生什么吧。心里没有遗憾。
我所说的是一个暗恋的故事。暗恋暗恋,终究也没能挑破那层窗户纸。
高一的时候,同班同学。那个眉目清秀的男孩子,同我一样数理化不好,语文成绩却是非常棒。基本上每一篇作文都会被老师当作范文来讲解。诗词歌赋皆是信手拈来,成语典故用起来得心应手,还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。要知道我们那时候都用签字笔了,可是只有他可以写出漂亮的钢笔字。他写字时的神情,让很多女同学冒出了星星眼,当然其中也包括我。
我个子不高,自小人就胖胖的,容貌也平常,唯一比较自信些的就是喜欢写东西,背诗词。初中的时候还可以在同学们中间找到些自信,到了高中,才发现大神颇多,我算老几。
那个时候一面紧紧攥着自己唯一擅长些的东西不放,一面又仰视着在此领域无人能敌的他。现在想想那时也许崇拜多于爱慕吧,不过我宁愿相信那是青春里,最纯的爱恋。
他的声音清亮优雅,一曲《离骚》婉转悠扬,如流水般朗诵出来,时至今日,声犹在耳,醉矣!!
留言与评论(共有 0 条评论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