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华大学学姐网络暴力
这是一个自我为是、自私、任性、个人权力极度膨胀的女大学生;其诬陷、诽谤学弟性骚扰,不仅仅是其思想意识肮脏,而且其道德品质存在缺陷。
这个学姐也把自己太当根葱了,其实在好多人眼中,她不过就是个故意做作,假装高贵,别人碰不得,碰一下就以为是都想性骚扰她的谋女郎。
沪上所谓的名媛曹译文是炫富翻车,自以为是个富二代,其实她爸是个不还钱的老赖,她也变成金玉其外,败絮其中的渣女。我们这位清华学姐,也把自己当成了艺术的女神,女神的屁股碰不得,碰了一下就要他人社交死,其心肠恶毒加歹毒,真是圣人讲的其心可诛!
清华培养出这种革命事业的接班人来,不能不说是教育的悲哀,这种人怎么和老百姓成鱼水关系?怎么能和无产阶级的革命群众有感情,这就是一个信口雌黄,无视他人尊严和权力的假道德婊。
清华大学也不能容忍这样一个假正经的伪道德婊肆意诬陷诽谤他人,用校规校纪对这位道德婊姐给予应有的处罚,这不仅是对清华的名誉负责,也是对自己的学子负责。
坚决支持学弟对这个所谓的学姐提起刑事自诉,要求法院追究她的侮辱诽谤罪,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,要求她赔偿精神损害费。让她懂得我们是法治社会,不能由她为所欲为,要让她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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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一点个人意见,不一定对,说出来一起讨论。
窃以为这位“学姐”在两件事上做的欠妥。
首先是面对疑似性骚扰的处理方法。性骚扰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,遇到所有违法行为都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。当事人应该在事情发生之初就选择报警,然后等待警方调查结果。确实违法就依法制裁,是误会,当没事发生。误会有时难免,但这场闹剧似乎可以避免。而她在事情调查清楚之前就使用网络暴力对嫌疑人进行人身攻击。这几乎就是动用私刑。
其次是这位“学姐”的态度。看到下面的文字,又是“小东西”,又是“社死”,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。我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太多影视作品里骄纵的女性形象影响。中国人以仁恕为美德,遇到事情要心平气和。不应该总是一蹦三尺高,一副老娘年轻漂亮天下第一的劲头。
最后还想提醒大家,我们不应该在讨论网络暴力的时候使用网络暴力,“清华”这个标签在这个事件里并不重要。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,不管是什么样的背景。对这位“学姐”也应该就是论事,不要恶语相加,人身攻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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