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原著还是看影视作品(文学作品与影视改编的关系)
这个问题需要站在不同的角度和立场来进行分析,并不能一刀切式的给出结论。因为有的情况适合尊重原著,有的就必须进行大幅度改编。针对几种情况我们来一一讨论:
一、必须尊重原著
原著讲述的故事是抗战,拍成电视剧时却变成了时装剧、言情剧、动作剧甚至是搞笑剧,这就是不能接受的改编,这种情况下当然支持必须尊重原著。而这也只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,类似的还有很多,借着成名的文化IP搞挂羊头卖狗肉那一套,迎合一些无聊的市场需求,糟改烂改好作品,是我们最应该极力抵制的!
二、无法照搬原著
1、原著有特殊的历史背景、创作背景以及创作意图,必须改编。
这种情况多存在基于特定历史、特定环境、特定背景创造故事、人物的小说作品,同时受原著作者的政治倾向和阶级观念,原作中表达的情感也有可能不适宜直接进行影视化创作。将一个本身很优秀的故事,换一个时间,换一个地点,换几个身份和名字,并不影响故事本身。
另一种情况就是受原作者所处时间和环境的制约,一些设定已经不合时宜,不合常理,不符合社会价值观和当下的主流意识,在进行影视化创作时进行的合理化改编。
2、原著中有诸多元素不适宜进行影视化还原,只能改编。
开创中国科幻电影元年的《流浪地球》就是改编自科幻巨匠刘慈欣的短片科幻小说《流浪地球》,电影的剧情设定、人物设定等都基于小说而来,但只截取了其中的一小段进行展开,并且做了适度的改编,没有完全遵照原著进行还原。只要读过原作的人都知道,原著中涉及一些敏感内容根本无法拍成电影,会影响电影过审,这是为了艺术创作的合理取舍,并无不妥。
3、原著中诸多情节和设定会严重影响制作费用,需要改编。
这一点也不稀奇,尤其对于科幻题材、奇幻魔幻题材和历史题材等,无论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巨大场景的渲染,还是几段不影响剧情发展和人物塑造的镜头,抑或是一场规模浩大的战争场面,都会让制作成本瞬间飙升甚至翻倍,而最终取得的效果并不会影响整体质量,这种取舍是在小说作品影视化的过程中最为常见的改编。除此之外,限于制作费用和作品长度,适当删减不必要的内容也在此范畴。
4、原著中人物、剧情支线、矛盾关系过多过杂,无法完整呈现,必须改编。
同样是《流浪地球》,虽然原作本来就已经足够短了,但电影所讲述的故事只截取了其中几百字的一个自然段进行改编,这不是偷懒,实在是小说作品和影视作品讲故事的方式存在着本质区别。当然如果是拍成电视剧,或许就能完整呈现原著了,但电影必须在极其有限的时间里讲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,改编和取舍也是不得已而为之。
5、原著中人物、剧情、场景过于简单,为了强化影视效果和视觉效果进行改编。
有些偏文艺的原著作品在创作时可能更着重于人物的刻画和描写,忽略了其他细节,这在小说作品中是允许的,但在影视化呈现时就会存在障碍。给与原作更多可视化信息也影视化过程中的必要过程。同时电影作品为了强调视觉效果,也会在这方面相对较弱的原著基础上进行再创作,多见于科幻片、魔幻奇幻片、武侠动作片、枪战警匪片、历史战争片等。
三、改与不改皆可
现在文化市场有先小说而后影视的,也有先影视而后小说的,在转变艺术形式的时候进行适度改编都实属合情合理,毕竟两种艺术形式的呈现方式不同,讲故事的方式更不同。一个是文字,可以天马行空,激发读者的想象。一个是声画,可以声情并茂,给与观众感官刺激。试想小说可以在几十个章节中拿出半数来抒情、闲话、铺垫,电影和电视剧可以么?电影中1帧画面就可以交代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长相外貌、穿着、天气、环境、声音等等一切细节,小说又需要多少字来实现呢?
结语
从原著党的角度来说,无论是影视改小说,还是小说改影视,都必须100%忠于原著。个人以为,这是不现实的,也是对两种艺术形式的不负责任,合理的改编是必要的!
那要看版权是否买断或者是合作关系?在恰谈中原著者的主要特征观念未发生改变既可。当然分其他原著还是当下小说的原著之分?比如经典剧作《红楼梦》是要得到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及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后,尊重作者的主题再做变化和创意。
像一些现代剧作的原著,导演选择了一部好的作品,会与作者多次沟通才可以达成协议合作,内容细化,会阐述哪些方面不能改编?哪些方面可以按导演的方式去拍摄的?也可以随时联系作者,以剧种更加好看。形势比以前活范的多,作者也可参予拍摄中。
回答您的问题:普遍规律是倾向尊守原著作者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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