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宗元是什么朝代的诗人(柳宗元代
0 2022-03-25
根据题主的提问,这个案件应该已经立案,当事人已经被司法机关视为犯罪嫌疑人,说不定,已经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。
作为一个资深的前检察官,我很同情你的境遇。
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,司法机关在侦查、审理案件的过程中,确实有把原本无罪的人当成犯罪嫌疑人的。更为严重的,还有错误地把无罪的人判处刑罚、甚至判处死刑的。最典型的案例,就是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被冤杀的案件。
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?
自己要有主见。我没有犯罪就是没有犯罪,千万不要违心的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,更不能为了争取所谓的“态度好”而胡说八道。
如果已经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,除了自己依法行使自我辩护的权利之外,还应当聘请律师为辩护人。律师毕竟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,具有法律知识,也知道如何为你洗清冤屈。
如果案件已经到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,公诉人提审的时候,你要如实回答公诉人的问题,把自己没有犯罪的情况讲清楚。有一些人,会被当成犯罪嫌疑人,往往是某个时段、某个场合的行为因为某些原因讲不清楚。这时候,你就不要顾忌什么,把有关情况讲清楚。
如果检察院没有把住关,案件已经提起公诉。你要在法庭上理直气壮的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。按照法律规定,指控犯罪、证实犯罪,是公诉人的责任。指证犯罪的证据应该由检察机关向法庭提交,所有的证据都应该经过当庭质证。犯罪嫌疑人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。
如果法院已经作了有罪判决,你一定要提出上诉。
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,判决已经生效。你也不要灰心丧气,你还有申诉的权利。
只要你坚持下去,总有云开日出的那天。
尤其是在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已经健全、依法治国的意识已经深入人心的情况下,冤案一定会被纠正。
这个问题无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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