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(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内容)

admin 2022-03-25 04:32:21

学校和教师是否是中小学生防溺水的责任主体?

我是一名中学教师。

看了这个题目只能呵呵了。

前几天在网上看到某学校在双休日安排教师去巡河,这真是教育的悲哀。

教师,承担着相当重要的教育任务,我们每天要给学生强调一些安全的警示以及安全方面的案例,可以说,学校当下最重要的任务不是教学了,而是安全教育。

但是,学生在双休日时,老师应当不是负有监管责任的人了吧,这放在哪儿明理人都明白的。

学生的年龄段正处于贪玩的年龄,在放假或是双休日,我们家长应当负起监管责任,家长很忙,难道老师双休日闲着吗?

学生溺水出事了,我们去河边巡河,那么学生从床上掉下来出事,老师应当去哪儿巡去?

学生教育,安全为先。

学校及班主任应当时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事项,这确实是学校应当做的,但在双休日或是假期,老师也是人,他们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,他们也有干不完的家务与其它事情,让老师去巡河,真是教育的悲哀。

中小学生溺水,最主要的责任是家长。

要防止这类事件发生,其实我们家校紧密联系,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才是上策。

以上就是本人的一点看法,欢迎各位交流。

青少年溺水的责任主体是受害者本身。

青少年知道下水的危害性,也知道自己不会游泳,既然以上两个条件都成立,那么谁也看不住,是自找的。

如果在校期间出问题,学校应是责任主体。法人代表、教师也要承担相应责任〈值日教师>。

不在校期间,那是家长或看护人以及青少年自己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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